联邦税务局在其2006年公司税规定中公布了以下变化。
1. 小企业抵减
小企业抵减率,从2008年1月1日起,提高到16.5%;从2009年1月1日起,提高到17%。
2. 业务限额
业务限额,从2007年1月1日起,从300,000元提高到400,000元。
3. 一般税务减额
一般税务减额,从2008年1月1日起,提高到7.5%;从2009年1月1日起,提高到8%;从2010年起提高到9%。
4. 公司附加税
公司附加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。
5. 投资优惠费用限额
用于申请投资优惠的研发费用限额,以前是2,000,000元。从2006年以后,如果上一年度应税收入达到400,000元,此限额将减少;达到600,000元,则减为零。
6. 非资本性亏损结转年数
2005年以后,非资本性亏损结转年数为20年。
7. 资本性开支扣减
从2006年5月1日开始,100%扣减的资本性开支标准,由200元提高到500元。
8. 实习生就业税务优惠
从2006年5月1日开始,公司雇用实习生,可获得实习生工资的10%税务优惠,全年限额为2,000元。
Created on 2007-12-21